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规范和完善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需要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学院成立由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研究生导师代表5-7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院推免工作,具体负责我院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和结果审核等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院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学院推荐免试生计划分A类计划和B类计划。其推荐条件分别如下:
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学校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第一至六学期全部必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合格,且成绩优秀。合格是指:第1至6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无不及格记录);成绩优秀是指:平均成绩(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按加权平均分算法)在85分以上;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英语+化工”的学生若推免英语相关专业,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100分制)。
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满足A类计划要求中前三项,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含专业选修课)须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在SCI期刊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则需排名第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学院总计划的50%。
2023学院推免生名额为18名,其中含A类计划16名,B类计划2名。若B类计划指标无法完成,则自动转为A类计划指标。
学院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校收回并由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学院公示结束,推荐名单报学校后,学生放弃推荐,空出的名额由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1.9月13日至9月15日,学校公布学院推免生分配名额并发布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学院结合本学院招生学科特点制定并公布综合考核办法。
2.9月15日至9月17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要求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9月17日下午5:00点之前提交学院汤曦老师和蓝传祺老师,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9月18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选拔细则评定审核候选人材料。
4.9月19日上午,学院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1.5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10分)。学习成绩为第1至6学期必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2)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学院制定的综合考核办法评定(见附件3)。学习成绩(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5.9月19日下午,学院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1.2提出候选人初选名单。并按总成绩(总成绩=所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单独排序(排序基本原则按文件所列各项条件先后顺序排序,按国家级列在前、省级列后,国家级、省级分别按获奖等级与排名排序,具体办法由学院确定并公布),学院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公示3天无异议后,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登记表报送学校教务处。
6.9月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7.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待录取学生最后1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其能够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办法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文件冲突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为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工程大学澳门沙金网址官网入口App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992010;
武汉工程大学澳门沙金网址官网入口App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7-87195641;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条件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可推免的获奖等级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 |
国家三等奖及以上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国家三等奖及以上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国家三等奖及以上 |
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教育部高教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教育部高教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7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8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9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0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1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交通运输与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2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意、创新及创业”挑战赛 |
西安交通大学和全国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创新联盟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3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4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
教育部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5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6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7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8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教育部高教司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19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中国化学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指导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0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
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1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商业统计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2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图学会制图技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图学会产品信息建模专业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3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全国3D技术推广服务与教育培训联盟、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光滑设计发展基金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4 |
世界技能大赛 |
世界技能组织 |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
25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6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仿真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7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商务部、无锡市人民政府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8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29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会、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0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1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2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中国地质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3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中国光学学会主办、中国光学学会光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4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5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6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7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8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和周培源基金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39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意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0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中国自动化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1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2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教育部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3 |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4 |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5G技术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5 |
华为ICT大赛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6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中国电子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7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生物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高校生物学教学研究(电子版)》杂志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8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物理学科组、全国高等学校实验物理教学研究会及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49 |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50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大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51 |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济与管理学科组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52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53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54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55 |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药学类院校大学生专业技术与实验技能竞赛组委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56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
备注:表中项目内容只是本科生具备推荐生的条件之一。
附件2: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
1.科研竞赛类。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参见附件1)奖励标准。
竞赛项目 |
获奖等级 |
奖励分值(分) |
姓名顺位第1 |
姓名顺位第2、3 |
姓名顺位第4、5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 |
国家级“二等奖” |
- |
- |
20 |
国家级“三等奖” |
- |
16 |
12 |
省级“一等奖” |
10 |
8 |
6 |
省级“二等奖” |
8 |
6.4 |
4.8 |
省级“三等奖” |
6 |
4.8 |
3.6 |
省级“四等奖” |
4 |
3.2 |
2.4 |
其他竞赛项目 |
国家级“一等奖” |
10 |
8 |
6 |
国家级“二等奖” |
8 |
6.4 |
4.8 |
国家级“三等奖” |
6 |
4.8 |
3.6 |
国家级“四等奖” |
4 |
3.2 |
2.4 |
省级“一等奖” |
3 |
2.4 |
1.8 |
省级“二等奖” |
2 |
1.6 |
1.2 |
省级“三等奖” |
1 |
0.8 |
0.6 |
说明:“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指该竞赛项目的最高奖、次高奖、第三高奖、第四高奖。
2.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2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奖励1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奖励0.5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3.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2分、1分。
4.获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
5.获国家五四青年奖章者、全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奖励6分。
6.获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者,奖励3分。
7.获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等省级荣誉称号者,奖励2分。
8.在国家级重大体育类、文艺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在省级重大体育类、文艺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纳入奖励的竞赛项目以体育部、校团委认定为准。
9.在学术期刊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需为排名第一)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被SCI、CSSCI、SSCI、EI、中文核心收录,其中SCI中科院分区一区奖励5分,二区奖励4分,三区奖励3分,四区奖励1分,CSSCI奖励3分,SSCI、EI和中文核心奖励1分;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者,奖励3分。各学院可自行确定本学科专业的权威期刊,按相应等次分值加分,期刊名称、加分分值等须经学院集体研究,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备案后提前公布。
10.获授权发明专利者(学生为第一发明人)奖励6分。
11.以小组或集体名义参加的竞赛,只对排序前五位的获奖者给予奖励加分,其中:姓名顺位排在第一的按以上标准执行,排在二、三位的按照以上标准的五分之四执行,排在第四、五位的按照以上标准的五分之三执行。
12.以上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能超过20分。若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中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若一个人同时获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13.以上所有奖项均以教育主管部门发文或证书为准。对于以上条款未提及的奖项由学院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后确定。
附件3:武汉工程大学澳门沙金网址官网入口App综合考核得分评定办法
学院成立应届本科生推免面试专家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英语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科研经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思想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