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结合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4、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雪梅、汪铁林
成员:姜兴茂、郭嘉、龙思会、金放、闫志国、古双喜、吴华东
职责:制定本学院考试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指导考试及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招生工作督察组
组长: 周丹
成员:谌伟民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招生工作。
3、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长: 龙思会
成员: 周雅琪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4、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考试及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对考生进行考核及评定考试成绩等。
三、拟招生人数
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5名,具体以学校下达计划为准。
四、复试资格及审查
完成初试所有单元科目考试(即无缺考记录)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100元。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或未缴纳复试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1、对证明材料的审查
学院对所有拟参加复试考生提交的以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1)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此表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2)两份攻读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书;(3)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4)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6)政治审查表;(7)考生诚信承诺书;(8)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和学术成果。上述材料须在4月11号17点之前提交360925408@qq.com邮箱。
在拟录取前,学院还需对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再次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材料不合格的,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2、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学院对非应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进行认真审查。对有疑问的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向考生毕业学校函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3、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学院将对同等学力考生以下情况审查: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之日到2021年9月1日止);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权威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第一位作者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复试费
交纳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
五、考核的内容及形式
1、时间
2021年4月中旬。
2、初试
初试内容为三个科目,分别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100分。学校集中组织考生线下笔试,初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10-11日两天进行,考场设在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一号教学楼1楼。
外国语科目考试由学校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时间:4月10号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180分钟。业务课一考试时间:4月10号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4月11号上午8:30-11:30。
3、复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和外国语能力考核以及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等。复试采取现场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2)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学院要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每位考生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学术水平考核时进行汇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
(3)外国语能力考核
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供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GRE等)或发表的外语论文资料,作为评分的参考依据,具体由学院确定,但事先需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加试课程每科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4.12日9:00-17:00
地点:大化工楼6楼
分组:另行通知
4、体检
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考核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50%+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3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录取
1、初试成绩需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在拟录取前签订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将档案转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低于60分者;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提供虚假信息者;初试、复试有违纪违规等行为者。
5、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有违规违纪等情形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名单将由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配合监察处要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组成巡查和和督导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87940025;邮箱:yzb@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监督电话:027-87195662;邮箱:witjw@wit.edu.cn
九、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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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